卢氏县召开民政领域“小微权力”服务事项培训会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机制,巩固基层治理基础,持续净化农村政治生态。12月9日,我县召开民政领域“小微权力”服务事项培训会,县民政局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出席会议、各乡镇主管民政工作领导及民政所长参加培训。

会上,县民政局相关业务人员就对村务公开、社会救助、老龄福利等运行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了重点培训。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规范权力运行。“小微权力”规范化要求看似约束干部,其实是规范工作,严格执行低保、特困供养等工作村(社区)评议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有效杜绝基层干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现象发生。 二要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立足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动作为,明确民政领域“小微权力”服务事项,严格按照群众最关注的村务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政“小微权利”清单抓好落实,将各类兜底保障及救助政策的办理流程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小微权力”清单运行长效机制,对各项规章制度再健全、再完善,确保“小微权力”清单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三要加大宣传,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好“小微权力”清单的宣传,让群众知晓享受民政政策办事流程,办事更加便捷高效。通过阳光晒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村)居级小微权力公开透明。四要加强监督,确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要加强村(居)级小微权力监督常态化,构建多重监督,县民政局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切实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各项政策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供稿 常帮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