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文化遗产,是构成中华民族的民族记忆、国家记忆和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重要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乐都区境内的明长城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加强对明长城(乐都段)的保护。经乐都区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明长城(乐都段)存在未设立长城保护标志碑、部分段落损毁严重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明长城(乐都段),4月9日上午,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明长城(乐都段)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7人担任听证员,乐都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和高庙镇人民政府等10个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听证会,副检察长祁海平主持听证。

听证会上,本院检察官图文并茂的从明长城(乐都段)的基本情况、保护现状、对行政机关的建议等方面介绍了案件情况,行政机关介绍了本单位在明长城(乐都段)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不足。听证员听取介绍后提问并发表了听证意见,建议乐都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加强文物保护规划、专项资金申请、加强宣传等工作,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职责、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加强明长城保护宣传、发动群众积极保护辖区内明长城等。行政机关表示听证员的建议切合实际、具体且有操作性,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落实,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会后,我院向行政机关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此次案件听证会的召开,有助于提升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成效,推动各方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明长城(乐都段),形成文物保护合力,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公益保护的积极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作者 高伟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