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地老百姓的饭桌上,奶类及奶制品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

为持续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立足检察职能,密切关注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我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履职中发现本县3家食品小作坊销售的乳制品包装未按规定注明食品名称、保质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第一时间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召集全县19家乳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业主,就食品生产加工简易包装食品标识标签需标注的信息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规范了业主规范经营的意识,同时要求业主进行自查自纠,并通过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等形式进行全面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销售乳制品的商户责令下架不合格产品、当场整改,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老百姓的餐桌,切实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一直以来,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责,践行检察初心使命,做实为民服务措施,常态化抓好检察工作。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打击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利益行为为己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人民群众的贴身卫士,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