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首次聘任廉政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西宁中院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中,坚持开门搞整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5月21日为首次聘任的13名廉政监督员举行了证书颁发仪式,并召开了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昝春芳,院党组成员和中层领导参加了颁证仪式和座谈会。

颁证仪式上,昝春芳院长为来自人大、政协、律师、行业协会、工商联、社区的聘任廉政监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向各位廉政监督员介绍了西宁两级法院基本情况、法院近年工作情况、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昝春芳院长认真听取了各位廉政监督员的意见后,指出这次聘任廉政监督员,是在新时期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加强队伍教育整顿、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提升案件质效,锻造“五个过硬”队伍的重要举措。要把不断提升自我监督与自觉加强外部监督工作相结合,形成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

昝春芳强调,一是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是对干警真正的负责。把严的要求贯穿到干警管理各方面,就是为干警加上一道思想保险。加强对干警的监督,延伸监督的视角,拓宽监督的渠道,落实从严监督措施,确保干警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制度、规矩,不触碰违纪高压线,就是对干警最大的保护。正是基于此,我们主动聘任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干警和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只有广泛听取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才有利于我们了解和掌握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才有利于发现和解决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队伍教育整顿中,更要通过召开社会各届座谈会、拓宽群众举报、信访线索渠道等形式开门搞整顿,紧盯影响司法公正的“六大顽瘴痼疾”,坚持内外结合查,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接受群众举报、梳理信访线索、走访相关部门等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做到让人民群众参与、受人民群众监督、由人民群众评判。二是坚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审判权正确行使。自觉接受监督是法院法官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权力如果不受约束和监督,随时有可能偏离正常运行的轨道。我们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让法院的每一项审判活动,都应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每一名法官的司法行为,都应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接受监督,提高法院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接受监督,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要求;通过接受监督,推进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不断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队伍的纯洁性。三是坚持常态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把监督融入日常,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改进,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让干警真正接受和习惯在受纪律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同时,对廉政监督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员行使职权的制度和保障机制,明确监督职责、建立工作平台、畅通联系渠道、做好指导服务,确保监督员依法履职,把接受廉政监督员监督真正落在实处。四是加强外部监督,做好自我监督。要通过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为鉴,发挥典型案件通报“警示书”“活教材”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接受监督,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争当遵守法纪的表率,争当自我监督的表率。同时加强与廉政监督员的联系,积极为廉政监督员依法履职创造更多有利条件;要发挥廉政监督员密切联系基层群众的优势,倾听来自不同行业廉政监督员反馈的民声,特别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呼声,为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要进一步强化内外监督制约,从而使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得到社会各届的有力监督,促进新时期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聘任的廉政监督员都表示,要为法院工作积极谏言献策,监督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司法作风、廉政纪律等情况,并及时将了解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反馈到法院。要认真履职,加强沟通联系,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大力传播司法正能量,传递法治好声音,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政治部 邓青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