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老龄化问题进一步加重,如今,更多的老人选择去专业的养老机构安度晚年。然而,在养老机构里老人意外受伤的情况偶有发生,这种情况该由谁承担责任呢?
今日,一微信群内抖音号为zxnvn888的用户发布了一段小视频。该视频显示,七旬老人在临县夕阳红敬老院受伤,家属去敬老院院长办公室问询情况却遭到了院长的推搡。
院长的回答是不知道,也有可能是老人自己打的自己,也可能是政府给他吃东西了。随后让家属出去他办公室,嘴里说着往出走,你出不出去并且开始推搡。
另据视频显示,在问询的过程中,七旬老人说是院长打的他,别的老人也说是院长用棍打了老人。
随着养老机构的兴起,老年人入住比率的不断升高,相应的各种纠纷也随之产生。这类纠纷涉及的法律责任分配问题,主要在于养老机构是否尽到相应的护理职责。但养老机构作为老年人日常安居的场所,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特殊组织,负有保障入院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安全保障义务。若未能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老人遭受损害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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