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广东连平县法院宣判了一起醉驾肇事夺命案件。男子余某醉酒后驾车,结果在路口处车辆失控,冲进安全岛撞死两名行人。之后余某弃车逃跑。被抓后鉴定系醉驾。而余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3年2个月。
44岁的余某家住四川乐山,在河源连平县打工。
案发当日12时许,余某组织在朋友家吃饭喝酒,14时许,余某想回家睡觉便独自驾驶汽车沿着滨河路往元善中学方向行驶,14时15分行驶至连平县元善镇连平大道翔龙酒店红绿灯十字路口时车辆失控撞向正在安全岛的行人,造成被害人李某当场死亡和丘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发后,余某当场弃车逃跑。经鉴定,余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208.5mg/100ml。经认定,余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后该案达成赔偿协议,余发军家属已对两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两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连平县法院审理此案认为,余发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发生致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已对被害人家属赔偿并得到了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