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安局举行“商丘市文明单位”揭牌仪式
永城公安
文明之风拂大地,道德浸润满警营。2月10日,永城市公安局在局东院主楼前举行“商丘市文明单位”揭牌仪式,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程峰,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赵华共同为“商丘市文明单位”揭牌。

仪式上,赵华宣读了《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1年度商丘市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的决定》。市公安局被评为“商丘市文明单位”,文化路派出所、中山派出所、黄口派出所被评为“商丘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拘留所被评为“永城市文明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苗桥派出所、酇城派出所、龙岗派出所被评为“永城市文明服务窗口”。
程峰指出,市公安局被命名为“商丘市文明单位”,是永城公安的一件大事,是对广大公安民辅警忠诚奉献、为民服务的高度认可。新一届局党委成立以来,紧盯目标、强力推动,多维发力,文明之花再结硕果,实现了五届局党委十年一直努力的目标,被命名为“商丘市文明单位”,是一系列暖警惠警政策之后,从优待警工作的又一重大成果。
在新征程上,永城公安将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强化打击犯罪、服务人民、维护稳定,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努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永城市在率先全面实现现代化征程中挑大梁、走在前、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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