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宣传,增强群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8月14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人民公园、集贸市场和社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开展以“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生态资源”为主题的生态环境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公益诉讼宣传册、“面对面”答疑解惑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向过往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及职能范围,并重点介绍了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取得的成效。现场还发放了公益诉讼线索征集倡议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并检举揭发污染生态环境、非法开采自然资源、倾倒危险废液、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破坏自然环境的违法行为,向群众传递“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引导群众树立生态环保的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来,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捍卫者。

“检察院也管生态环保的事吗?”“我们小区旁边的臭水沟归谁管理?”“怎么判断我遇到的行为是属于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我们要是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怎么告诉你们呢?”活动现场气氛活跃,不少群众主动上前咨询和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并接二连三地提出问题,干警们逐一进行详细分析解答,鼓励大家通过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进行举报,听完讲解后,群众纷纷表示愿成为一名生态环境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共同护卫绿水青山,建设美丽扶沟。

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为群众提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咨询30余人次。通过宣传活动,有效引导了人民群众树立环保理念,增强保护环境意识,让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调动了群众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监督的积极性。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是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近年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先后开展了秸秆违法占用可耕地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河等活动,以法治力量筑牢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屏障。下一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高质效办好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扶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文/图 葛清华 万晓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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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星星/李超 审核/黄万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