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根据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精神,8月16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召开座谈会。

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云霞主持,首先传达学习了最高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等文件,随后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以及妇联与检察机关如何加强协作机制进行研讨交流,县检察院与县妇联针对协作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达成共识,双方通过密切协作、发挥职能、优势互补,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就妇女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线索或涉检来信来访加强合作,建立信访互动机制;发现妇女被家暴、性侵等需要救助的,开展联合救助工作,深入推进保护妇女权益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联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会上,王云霞副检察长和县妇联副主席王朋芝会签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根据意见,县检察院、县妇联将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建立公益诉讼与妇联联动配合机制,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形工作合力,切实增强辖区内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次合作机制的会签,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深化合作的重要体现,为下一步推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妇女合法权益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保障,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贡献检察力量。(文/图 马雪雨 万晓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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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星星/李超 审核/黄万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