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朱鹏源
这些年,交了不少律师朋友;我们也组建了大律师团,帮助社会大众维权。
曾经和几位律师所主任在法庭上并肩战斗过,也曾和几位主任对庭开战过。
因为文章和律师所主任过招,还是第一次。
几月前,一位镇江商人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我,自称被本省某州一个律师所主任欺诈了。
他说,这位在当地赫赫有名的主任,代理他的案子前后,让他填空白合同、不开发票,还欺骗他撤回对某行政机关的诉讼,最终他的案件败诉。
我决定先礼后兵。先和这位先后有着民主党派领导、政协委员等诸多光环的律师所主任私下沟通一下,希望双方协调解决;不行再采取投诉、曝光等合法行动。
不几天当事人说,他的案子尚在当地审理,担心该主任背后捣鬼,和他的事情放放再说。
再后来,形式稳定了。一位律师给他出主意:直接投诉他。
当时我也在现场,没有支持,也没有反对。我们做事,一贯都是顺其自然,从不勉强他人。
不久,当事人收到了司法局的投诉受理决定;没想到,再几日,他收到了起诉状,原来律师所利用他所称的空白合同,虚构代理费起诉了他,索取20多万元。
原以为一剑封喉的他,又来找我。
我给律师所主任发去了短信,希望协调解决,该人毫不理会只字未回。
别无选择。我们只有舆论监督了。文章发布后,很快被这位律师所主任看到了。
他们2天之内3次通过平台投诉我们侵权,还声称要起诉我们。
然而,腾讯平台并没有一删了之,最终驳回了他们的投诉。
他们声称侵犯了其个人信息。但是,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不违法;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不需取得个人同意,就可处理他人信息。
其间,律师所一个年轻律师来电,还威胁我们说要报警起诉,我们说自便,因为我们坚信自己没有违法违规。最终腾讯驳回他们的多次投诉,已经证明一切。
再后来,经过各方调解,原先起诉索取20多万的律师所,退回了当事人4万5千元。
此事到此,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