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融媒(宋文华报道)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定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寿光市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一、参保人员范围
寿光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灵活就业人员、驻潍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都应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个人实行两档缴费,低档每人每年380元,高档每人每年510元。
三、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在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再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对于在集中缴费期后跨统筹区新四、参保激励政策
(一)学生、儿童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2年(含2年)以上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转为参加职工医保,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从参加职工医保缴费之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在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每满5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折算不满1年的折算到月)。
(四)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孤困儿童等政府资助参保人员,由政府按规定标准资助参保。其中,孤困儿童(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按特困人员类别资助参保。
(五)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的大中专学生,在生源地、父母常住地及实习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政策直接结算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迁入户籍的居民,未在原户籍地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可在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次月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四、参保激励政策
(一)学生、儿童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2年(含2年)以上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转为参加职工医保,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从参加职工医保缴费之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在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每满5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折算不满1年的折算到月)。
(四)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孤困儿童等政府资助参保人员,由政府按规定标准资助参保。其中,孤困儿童(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按特困人员类别资助参保。
(五)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的大中专学生,在生源地、父母常住地及实习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政策直接结算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