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进行举手表决,同意土地入市方案的举手。”这是近日在沈丘县老城镇西关行政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村民决议大会上村民代表举手表决的场景。

会上,村民代表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最终一致表决通过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充分体现了广大村民参与民主决策的热情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标志着该村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最新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旨在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乡村振兴。入市方案中明确了入市土地的范围、价格、使用期限等关键要素,并对后期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股长张鑫向参会干部群众耐心讲解了具体内容。

坐在第一排的赵老太发出提问:“村民能得到什么好处?”
入市办公室秦云飞解释道:“闲置的土地用起来:有效盘活农村闲置低效的建设用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扩大土地的流转空间,闲置的土地能发展产业了;钱包鼓了:土地出让金在国家、集体与农户三分之间合理分配,村集体和村民直接享有土地入市带来的收益,享受土地红利;村里美了:地方政府计征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坚持农资农用,统筹安排用于乡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助力建设美丽乡村;产业旺了:吸引资本、人才、技术进入乡村,带动农村文旅、康养以及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激发乡村活力,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就业活了:产业兴旺带来更多就业机会,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的机会增加,同时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
“既然土地入市后这么多好处,是不是农村的所有土地都可以入市?”村民李大哥问道。
入市办公室李一非回答:“农村土地入市是有前提条件的,不能通过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农民的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符合入市条件的土地不能搞商品房开发。”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合理利用好每一寸土地对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决心全力支持与配合工作,期待通过这项工作为家乡带来更多发展机遇。”老城镇西关行政村孙支书兴奋地说。
沈丘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一方面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指导工作,确保广大村民充分了解并支持这项改革;另一方面要严格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同时,还要加强对入市土地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出现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此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村民决议大会的圆满成功为全县其他乡(镇)树立了榜样。未来,沈丘县将不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广大农民谋求更多福祉的同时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