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元旦”、“春节”近在咫尺,在“双庆”的节日里,交通运输管理迎来了“高峰期”。针对社会客运运输管理,武昌至监利的客运线路似有猫腻,随意从高速公路改换出入口埋下了巨大安全隐患。这既与湖北洪湖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沈志刚有密切联系,又与行政审批乱作为惜惜相关。

如:武昌至监利的车牌为鄂A H8217的这台客运车,该车发车时间上午为7.10分,为了一己之私却打着监利修桥的幌子堂而皇之绕道串行到洪湖的白庙、峰口(S353)道上行驶,导致武昌到洪湖经营者经常发生争吵;同时该车串行到洪湖的白庙、峰口(S353)路段后不断有人投诉该车串线行驶。对于群众反应出强烈不满,却未能引起尸位素餐的管理部门丝毫重视。
该综合执法大队沈志刚开始对武昌至监利的车辆也进行过3000元的违规处罚(罚金是否换程序上缴了国家财政,还是落入了沈志刚个人的腰外人不得而知?只有其本人如“穿靴子光脚――自己明白。”正因罚金如“此地无银三百两”,才会致使武昌至监利的客车长期有恃无恐,在肆无忌惮之下公开行驶到洪湖的白庙、峰口(S353)道上违规营运。
2021年、2022年至2023年,在这两年多时间以来武昌至监利客车串线营运,群众为此投诉不断,却意外获得了一个奇葩的消息:武昌――监利鄂A H8217车辆却持有“通行道路运输许可证”。该证是怎样审批通过的?呼吁有待查处!
(图为沈志刚,执法似有猫腻)

何为行政审批?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实践中经常表现为盖公章;行政批准又称行政许可,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同意特定相对人取得某种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实践中表现为许可证的发放。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经常联系起来使用,只有符合有关条件才能获得许可证。
由此可见,行政审批前提是必须具备条件。其“条件”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范畴,否则就是违法的。不得不说,鄂A H8217的客运车辆,又有几许合法性能让其“串线”营运?交通运输,尤其是客运运输关乎乘客的生命安全及千千万万的家庭幸福,竟能如此草率审批,真不知,究竟“符合”了谁的心意?满意了谁的想法?一切违背公序良俗、客观规律的东西,均应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