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乡市延津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大道防线”,用实际行动诠释“马路办公 马上办理”。
2023年12月26日,河道村党支部书记到丰庄司法所,请求司法所出面调解鲁某兄弟二人的伙路纠纷,司法所所长冯伟立即指派专职调解员王尚新进行调解。
调解员王尚新立即入村查看现场,向村干部了解以前调解经过。经了解,鲁大与鲁二系亲兄弟,房屋按从南到北顺序依次是父母、鲁大、鲁二房屋。2022年2月,双方因父母赡养及财产分配问题发生矛盾,经司法所调解后,父母由鲁二赡养并继承父母房屋。2022年10月,鲁二翻建父母房屋,房屋后原有一条4米宽伙路,兄弟二人私下达成一致:鲁二盖房占用2米,以后不存在伙路问题。2023年11月20日,双方因家务事发生冲突,110报警后双方均住院治疗。出院后,鲁大将伙路南边堵住,鲁二将伙路北边用水泥板堵住,鲁大出行不便,多次到镇政府反映鲁二建房占用伙路。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均不肯退让。为防止事态恶化,村委会向司法所求助。
调解员王尚新又分别与兄弟二人沟通了解事情经过,鲁二情绪激动,表示自己在赡养老人及建房时鲁大百般刁难,委屈太大要死磕到底不同意调解。调解员一面安抚当事人情绪,一面讲解法律知识,告诫做事不要冲动。
调解员深挖矛盾根源转换调解思路,确定共情、明理、释法调解思路。首先认真倾听双方对事件原委陈述,取得双方信任争取调解的契机。再次从双方家庭家族长远考虑,分别指出双方子女和睦重要性及孙子均达到结婚年龄,以及街坊邻居的评价入手,从情理上消除双方敌对情绪。最后从法理讲解相邻权相关规定,指出兄弟二人私自处分及围堵共用伙路是违法行为,管理者有权强制拆除。
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调解,终于在2023年最后一天双方达成一致:双方对2023年11月份肢体冲突事件进行谅解,以前事情互不追究。对各自设置在伙路上的障碍物自行移除,保证以后有事相互协商、互谅互让、和谐相处。
该案件是家庭矛盾引起的伙路纠纷,矛盾隐藏深时间长,化解难度大。调解员王尚新抽丝剥茧,通过事件表面深挖问题根源,用共情、明理、释法三步工作法,通过逐步化解双方敌对情绪,建立信任,找出化解矛盾的契机。通过这个案例今后应当进一步完善农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自觉遵规守法,共同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