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0日,罗某念驾驶贵C牌小型普通客车由遵义沿杭瑞高速公路往毕节方向行驶,凌晨03时10分许,当行驶至杭瑞高速公路1657公里500米(上行)路段时,因天气下雨路面潮湿,驾驶人操作不当与高速公路护栏发生了碰撞,造成贵C牌小型普通客车严重损坏,后轮都撞掉了,万幸的是驾驶人按规定系好了安全带,没有受伤。  事故认定:经调查,罗某念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过程中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
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带是驾乘车时最重要的安全装置,在发生意外时,它可以及时将人固定在座椅上,防止由于汽车高速的惯性将人甩出,也能避免身体撞击到方向盘等其他物品,每一个驾乘人员都应该牢记“上车就系安全带、全员全程规范带”。
据公安部交管局调查研究显示,不系安全带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的第三大原因,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
与前排乘客相比,发生事故时,后排乘客往往更加没有防备,身体更容易受伤甚至被抛出车外,发生事故从后排甩出的乘员有75%的可能因伤势过重身亡。
肩带应该跨过胸腔,腰带紧贴胯骨,这样冲击力就不会作用在柔软的内脏,而是在坚固的骨骼上。
肩带跨过胸部中央,腰带避开肚子隆起部位,放在胯骨最低位置。
1岁以下的儿童应使用反向式儿童安全座椅,1-4岁儿童应使用前向式儿童安全座椅,12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前排。
4岁以上的孩子,如果身高不足 150 cm,即便不使用安全座椅,也必须配合使用增高坐垫或者增高座椅抬高身体。
如果直接使用成人安全带,在出现紧急刹车或车辆碰撞等情况的时候,容易勒到脖子造成窒息、勒到腹部造成肠胃穿孔等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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