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晚,遵义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在解除临时交通管制时,意外查获一起令人深思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驾驶人曾某在被查后辩解称,之所以酒后驾车,是因为同车朋友夜间视力不佳,“看不清路”。
当晚22时许,民警正在对施播高速公路77Km处的临时管制路段进行解除作业。此时,后方一辆红色小型轿车突然驶入应急车道,行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在与驾驶人曾某交谈时,发现其口中散发出明显酒精气味。经快速酒精筛查和初步询问,曾某承认傍晚用餐时曾饮用啤酒。为确保安全,现场带队民警立即安排警力将曾某及同车人员带离高速公路,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曾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4mg/100ml,确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调查得知,曾某当晚因招待生意伙伴饮用了啤酒,之后一位未饮酒的朋友因急事需前往遵义,曾某便决定陪同前往。"原本是他在开车,"曾某在询问中懊悔地表示,“但经过隧道后,他说晚上看不清路,于是在服务区换成了我开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执勤民警依法对曾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同行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明确指出其明知曾某饮酒却仍将车辆交由其驾驶的行为同样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