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和廉洁意识,严防腐败问题滋生,营造“庭审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2025年10月16日上午,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村干部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到庭参加诉讼。洛宁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景阳镇下辖各村村干部等30余人到庭审现场旁听庭审,将庭审现场变成“沉浸式”法纪课堂,真正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至2024年,被告人张某在担任洛宁县景阳镇某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利用担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协管员的职务便利,在收取该村村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过程中,采用侵吞、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该村村民养老保险费共计14.86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庭审正式拉开帷幕。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到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过程环环相扣,抽丝剥茧般揭开案件细节,客观真实地呈现了张某在利益诱惑下,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最终滑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
合议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对指控犯罪事实、定性、量刑等方面的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张某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本次庭审将择期宣判。
万言说教不如一次旁听,“身边人”成为“案中人”的鲜活案例,让在场每一名村干部自觉摒弃“看客”心态,在见人见事见细节中感受到强烈的警醒与震撼。庭审结束后,村干部们纷纷表示,作为联系群众的中坚力量,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时刻绷紧廉政之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决按制度办事,带好头,把好关,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廉洁底线,不越纪律红线,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民服务,当好村民的“知心人”。
下一步洛宁法院将持续用好旁听庭审这个生动课堂,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形式多样化,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达到“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审促廉”的效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助推平安洛宁、法治洛宁建设。
供稿:刑事审判庭杜金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