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璜溪管理处原党委书记李发景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批准,南昌市新建区纪委监委对南昌市新建区璜溪管理处原党委书记李发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发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发景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昌市新建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发景开除党籍处分;由南昌市新建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新建区第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发景,男,汉族,江西新建人,1976年04月出生,1996年08月参加工作,2004年0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宜春高等农业专业学校特种经济动物养殖专业毕业,全日制大专学历。
曾任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委委员,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区管委会璜溪管理处主任,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璜溪管理处党委书记。
曾任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璜溪管理处党委书记。
消息来源:廉洁南昌
责任编校:一鸣
责任编辑:郑婉儿
审稿核发: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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