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市民朋友们、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生命需要血液的浇灌,爱心亟待你我接力。根据洛阳市卫健委《关于启动县区应急献血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保障我县医疗临床用血需求与安全,洛宁县2025年度应急献血活动即将正式启动。在此,我们向全社会发出最诚挚的倡议,让我们行动起来,挽起衣袖,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
一、献血地点、时间及联系人

二、献血要求
1. 年龄:18-55周岁(经常献血者可延长至60周岁),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2. 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3. 血压:高压90-140mmHg之间,低压60-90mmHg之间;
4. 有慢性病史(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需要长期服药的疾病不建议献血;
5. 一年内接种过狂犬疫苗需延后献血;
6. 有重要脏器(心、肝、脾、肺、肾、颅脑)手术史,或一年内有做手术的情况需要现场告知工作人员。
三、献血注意事项
1.献血当日要清淡饮食、多饮水、勿饮酒、无空腹;
2.献血前两天不能饮酒,前一晚保证睡眠充足,勿熬夜饮酒,勿吃高脂高蛋白食物;
3.献血前两天如有感冒、发烧、腹泻或者女同志月经期,应暂缓献血;
4.献血后24小时内不宜剧烈运动,针眼处保持清洁,多饮水,当天不宜洗澡;
5.献血时请携带身份证,有献血记录的同志同时携带《无偿献血证》。
四、献血者权益
1.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指公民的配偶、双方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下同)在我市需要临床用血时,享有优先用血权益;在省内其它地市就诊需要临床用血时,可由洛阳市中心血站和就诊地采供血机构协调后给予优先用血。
2.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按河南省相关规定可享受免费用血政策: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八百毫升的,十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十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一千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3.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等奖项者可“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
咨询电话:
0379-62319241
0379-62319242。
洛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
来源:县卫健委医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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