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源!这些人员享受用水、用气、用电减免优惠
最新消息!
河源市发改局、河源市民政局、河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合印发通知
明确对城乡低保家庭、城乡特困人员
及享受国家抚恤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
实施用水、用气、用电及生活垃圾处理费
多项减免优惠
切实减轻困难群体生活负担
一、优惠内容
用水:每户每月减免10立方米,不足按实际扣减。
用气:价格优惠20%。
用电: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
垃圾处理费:全额免征。
二、办理方式
直接享受:凭有效证明材料,由供水供气企业依据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清单主动匹配用户信息,次月起直接减免。
地址不一致:可按实际居住地址办理。
电费减免:按广东电网操作规程执行。
无独立计量:由转供主体(如物业)传导优惠红利,部门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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