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情况通报一
案例情况通报二
2026年4月1日23时42分许,晏某驾驶贵C牌照的小型汽车行至兰海高速公路遵义南收费站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晏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结果为20mg/100ml。经核查,晏某属于二次酒驾,民警对晏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01
什么是酒驾、醉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 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是另一种酒后驾驶),简称醉驾。
02
酒驾、醉驾带来的危害?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触觉、视觉、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都急速下降,往往无法正确做出判断,更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因此极易发生事故。
在酒精的刺激下,饮酒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超越合理范围的行为或动作,让人提心吊胆。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可以说非常危险。
03
警惕酒驾醉驾其他情形
04
关于酒驾醉驾的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