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西藏企业家多吉扎西的人生,在一场罪名不断漂移、程序反复折腾、事实悖离常识的追诉中彻底崩塌。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对司法公正、营商环境与朴素良知的沉重拷问。
多吉扎西曾是当地有担当、有口碑的民营企业家,热心公益、诚信经营。
然而从2008年起,他遭遇了一场匪夷所思的司法流程:最初以第一章相关罪名被刑拘,侦查无果后改为行贿罪逮捕,仍无法定罪,最终硬生生换成贷款诈骗罪,并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三易罪名、多次转向、程序空转,很难不让人产生最沉重的质疑:这是先抓人、后凑罪、再补证据,还是依法办案?
而所谓“贷款诈骗”的事实,更是荒唐到令人窒息:多吉扎西以评估价值1609万元的足额资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150万元,后期因经营周转出现143万余元逾期。
有足额抵押、有真实用途、有还款意愿、银行无实质损失——这是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抵押贷款民事违约,与“贷款诈骗”在法律、逻辑、常识上都风马牛不相及。
可就是这样一桩明明白白的经济纠纷,却被办成了最严厉的刑事案件: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句判决,毁掉一个企业家半生奋斗;一纸文书,碾碎一个家庭全部希望。
他不是卷款跑路的骗子,不是虚构事实的诈徒,只是一个用十倍资产担保、却因一时逾期被推入深渊的经营者。
多年来,贷款早已结清,事实早已澄清,可他仍在高墙之内承受着不该有的重刑,申诉之路漫漫无期。
法治的底线,是罪刑法定、证据确凿、主客观一致;司法的良知,是不冤枉无辜、不插手民事、不滥施重刑。
足额抵押不构成诈骗,逾期还款不等于非法占有,这是连普通人都懂的常识,更是司法人员必须坚守的底线。
多吉扎西案最刺痛人心的,不只是量刑的极端失衡,更是罪名漂移背后对程序正义的漠视。
从国家安全罪到行贿罪,再到强行套上的贷款诈骗罪,侦查机关不是围绕事实找罪名,而是为了定罪不断换罪名。
这种做法,彻底颠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让无罪推定形同虚设。
一个地区要发展,必先护企业家;一个社会要安稳,必先守公正心。
当足额抵押贷款能被定为无期,当民事纠纷能被随意刑事化,当罪名可以为了入罪而随意切换,没有人是安全的。
我们不纵容犯罪,但绝不容许构陷式定罪;我们支持打击金融犯罪,但绝不容许把合法经营打成犯罪。
多吉扎西失去的不只是自由与财产,更是一个企业家对法治的信仰;社会失去的不只是一个经营者,更是对司法公正的朴素信心。
愿正义不再迟到,愿常识回归法庭,愿蒙冤者得以昭雪。
愿这桩击穿底线的案件,能被依法纠正,还给当事人清白,还给法治尊严。(镡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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