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条文,它就在我们身边。遇到欺凌要勇敢说‘不’,第一时间告诉老师或家长。”这是一名中学生写在“青春放光芒、法治来护航”活动中笔记本上的话。 2026年4月17日,洛宁县司法局赵村司法所联合河南齐合律师事务所,分别走进赵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和陈宋中学开展法治教育主题活动。

(主讲:孟国涛律师)
在赵村镇第一初级中学活动现场,河南齐合律师事务所孟国涛律师把校园欺凌从肢体、语言、网络三个方面的欺凌行为以生动的案例详细讲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后果。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使同学们懂得法律不会偏袒欺凌者,更不会让受害者独自承受痛苦。任何形式的校园欺凌,每一名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财产权利都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欺负他人、伤害他人。面对校园欺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也都有必须坚守的底线。
同时,孟律师结合真实案例为大家普及法律知识,重点讲解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校园安全,预防欺凌,电信诈骗,网络风险防范等,围绕“青春放光芒 法治来护航”的主题与大家交流互动。
在陈宋中学现场活动中,河南齐合律师事务所兰康乐律师结合鲜活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剖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与危害,详细讲解了面对网络诈骗、不法侵害时的自我保护方法与维权途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
(主讲:兰康乐律师)
听学讲座过程中,同学们认真聆听、仔细记录,在互动问答环节,大家积极举手,就自己关心的法律问题现场提问,律师们耐心细致地逐一解答,现场学习氛围浓厚。
此次活动的开展,是落实法治教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的重要举措,不仅丰富了学生们的法律知识,提高了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也为同学们营造了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希望他们将法律知识牢记心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不良行为,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愿每一位少年,心中有法、行为有度,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编辑:洛宁县司法局赵村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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