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8日晚,红花岗交警大队一警区在辖区环城路翠堤丽苑路段开展酒醉驾查处工作。当日21时30分,文某驾驶川Q28***号小型轿车,突然停靠在路边,行迹可疑,执勤交警迅速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检查。
在检查中,执勤民警闻到驾驶人有浓烈的酒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后经医院提取血液样本送鉴定机构鉴定,驾驶人文某的鉴定结果为111.02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系统查询显示,文某曾于2025年4月18日1时50分,在紫荆路(播州区桂花桥街道金港城路段)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