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患者朋友: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青岛市市立医院等7家医院评审结果的通知》、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同意聊城市眼科医院级别变更的批复》文件要求,聊城市眼科医院医院等级相关收费、医保政策调整事宜正式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政策生效时间
医保报销政策同步调整:
服务质量同步升级:
03咨询渠道
咨询热线:
0635-8902292、0635-8905308、0635-8902266(工作日8:00-17:30)
聊城市眼科医院
2026年6月22日
来源 | 市眼科医院医保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