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事新闻编辑张添强/图)
7月2日下午,由辽宁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组织的“路上枫桥”全省道交纠纷一体化建设现场会在大连召开。来自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高院以及全省交警和法院系统的15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

近年来,大连公安交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法院、检察院、保险行业协会,于2025年11月,共同建成全省首家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通过健全体制机制,整合资源力量,强化科技支撑,有效推动了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在开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实现纠纷更加公正高效处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民意引领 持续提升事故快处质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国家一系列促进消费、以旧换新政策的牵引下,大连市机动车保有量以年均5%的比例迅猛增长,2022年初已突破200万辆,驾驶人数量已达250万人。而与此同时,与全国总体形势一样,占事故总量90%左右的轻微交通事故处理质效,特别是“小事故、大拥堵”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2022年10月13日,大连交警联合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全市22家保险机构成立全省首家体系化、一站式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中心。2023年2月,按照省公安厅要求,提出“三服六快”的要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快发现、快受理、快撤除、快定责、快调解、快理赔)。为此,大连交警持续深化警保合作,增加接警席位,扩大快处范围,并引入人保、平安公司的远程维修视频资源升级打造事故快处中心2.0版。2024年2月,市公安局将“简易事故快处快撤”作为“大连公安便民利企9条举措”向社会各界发布并全市推广实施。
2025年4月,交管支队事故预防和处理大队增设重案中队,提级办理直属的6个主城区和高速公路亡人交通事故,基层大队只负责一般伤人以下事故处理,全面构建“亡人事故专业处、一般事故全警处、简易事故全民处”的事故处理新格局。同年5月,在全市道路交通管理联系协调机制框架下,支队联合市卫健委、大连金融监管局,依托辽南地区首家创伤救治联盟建成全省首个“警保医”协同直赔服务平台,联合大连理工大学附属中心医院等29家医院(包括丹东、营口地区部分医院),创新建立“预担保、免挂号、快抢救、后垫付”绿色通道机制,垫付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435.8余万元,先后有71名交通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交通事故死伤比降低4.32%。

坚持部门联动 全力构建协同共治格局
甘井子区位于大连市区北部,面积451.52平方公里,是中山、西岗、沙河口三区总面积的3.8倍,不仅是主城区面积最大的一个区,而且是进出大连的“咽喉”要道,更是周水子国际机场、大连北站、辽渔港、大连湾港、沈海高速等陆海空交通枢纽所在地,交通流量大、进出车辆多、车辆类型杂、交通事故体量大,特别是简易事故量占比70%左右。为解决简易交通事故快处、快撤问题,避免“小事故、大拥堵”,同时高效化解事故快撤带来的一些矛盾纠纷问题,2012年3月,支队协调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在甘井子大队试点设立了“事故巡回法庭”。
2017年11月,升级为道路交通事故诉调对接中心(泉水法庭),法院工作人员常驻甘井子大队办公。2021年4月,协调甘井子区法院将泉水法庭确定为道路交通专业法庭,集中办理甘井子区所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025年11月5日,大连支队联合市保险行业协会、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和甘井子区检察院,在姚家办公区升级建设新的道交专业法庭,与执法办案中心、事故快处中心联合组建为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着眼降低群众办事成本、降低保险机构运营成本、降低司法机关执法办案成本、降低社会治理风险成本,努力打通交通事故处理“一件事”全链条。

坚持机制创新 努力实现类案同调同判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大连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白皮书(2021年-2025年)》显示,五年来,共受理案件20385件,其中一审收案18508件,二审收案2158件,案件总量稳步增长但审判态势总体稳定。一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持续优化,五年来的总调撤率达到47%,上诉率仅为11.6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发回改判率较2021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裁判统一性与公正性显著增强。
此次投入运行的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首次开设刑事庭、民事庭和行政庭,创新开展“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由法院派驻4名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等12人专业团队,对道交民事纠纷、交通肇事罪等案件进行专业化审理,真正实现“矛盾不出楼、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诉讼服务区设有4个一窗通办窗口,依托创新建立的非诉调解、诉讼风险评估、类案结果提示、一键理赔等工作机制,全要素覆盖道交纠纷审理和调处的所有内容。当事人涉及到的法律咨询、鉴定、调解、保险理赔、立案、保全、交费、查询、档案调阅等各类事项均可以在窗口办理,真正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同时,接入最高法推行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道交一体化平台” ,当事人可在线提交证据材料、发表调解意见。另行开通一案一群、网上调解、线上鉴定功能,通过平台自动创建专属线上工作群组,整合交警、保险公司、人民调解员、当事人等角色,实现信息共享、任务分派、证据提交与争议协商的闭环处理,实现矛盾快速化解、减轻群众诉累。
针对一起事故引发的民事、刑事案件,由同一审判团队办理,最大限度确保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并且将刑事谅解与民事调解相结合,努力做到“类案同判、类案同调、类案同赔”。中心运行8个月以来,已审理交通肇事罪案件33件、民事赔偿类案件467件,成功调解353件,调解率达75.6%。
道交专业法庭工作人员介绍,在2010年专业化审判团队成立之前,由于案件体量大,员额法官少,加之缺少完善的工作机制,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般需要3-6个月的审理周期,不仅严重影响司法办案质效,而且严重影响群众的办事体验感。近几年,由专业法庭、专业法官组成的专业团队,加之联合交警、保险等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办理,平均结案时间缩短到40天左右,最快的当天就能办结。

坚持资源整合 积极推动纠纷多元化解
领导强调,要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努力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
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这一主要矛盾,集中力量资源,用足制度机制,依法依规处理。树牢“专业人干专业事”的理念,交警事故勘察员主要负责事故调查和成因分析,并依法作出责任认定和交通违法处罚,对存在损害赔偿争议纠纷的,依法转由设在中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交警与法院、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制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工作机制(试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工作流程(试行)》。对案件诉调对接、不同类型案件流转、岗位职责分工等进行了详细规范,通过机制创新与资源整合,实现事故处理、纠纷调解、司法审判、保险理赔与急救救助的无缝衔接。通过“四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机制,多渠道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这一主要矛盾纠纷。
线下,中心常态化派驻的工作人员,可根据双方当事人申请,随时开展面对面调解;线上,法官、调解员、交警、当事人、保险员、鉴定人员直接扫码登录进入线上调解,并自动生成调解协议,远程签字确认,让群众体验到“云端效率”。“四调联动”在统一赔偿标准、证据规则基础上,还能从类似的裁判结果、充分的释法明理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有效引导。中心运行以来,通过多部门“四调联动”,超过75%的案件可以实现诉前调解,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事故当事人郭女士:我开了十几年车从没发生过交通事故,结果2025年12月都快年底了,不小心与一辆车发生剐蹭。对方男司机狮子大开口,让我赔6万元,虽然交警认定我们双方负同等责任,但对方就是要我赔钱。后来,到中心处理,经过交警、法官和保险公司三方工作人员释法明理,最终我们双方签定调解协议书,由各自保险公司依法理赔,真是解除了我的一块“心病”。

另据了解,6月15日,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家联合发文,正式明确全市6个主城区和高速公路发生的交通肇事罪案件全部由该法庭集中管辖,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站式、全要素、系统性化解的先例,不断引导人民群众按照法治化“路线图”化解矛盾纠纷,以法律关系的确定维护社会的稳定。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道交负责人宫剑受访时说,2025年至今,交通事故调撤率上升到79.7%,道交审判“集中+入驻”模式在提升审判质效、促进纠纷实质化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按照最高法要求和此次会议部署,在省委政法委的统一组织下,省公安厅和省高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法治思想、党建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省交警和法院系统全面推广复制大连经验做法,着力创新完善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基层治理模式,规范完善涉交通管理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用心用情把握群众诉求表达,畅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化解渠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更多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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