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沙河市“优秀作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文艺思想,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文学力量,进一步繁荣我市的文学创作,沙河市作家协会特举办首届沙河市优秀作家评选活动。
一、参评范围:新中国成立后沙河籍和在沙河境内工作生活过的各级作协会员。
二、参评要求:有正规出版的作品集和在各级报刊杂志发表有一定数量作品的作者。
三、积极参加作协的各项活动,贡献突出,在各级媒体和文学公众号发表有大量作品或在各网络平台征文活动中获奖的作者。
四、申报时间:7月27日至7月31日。评审时间:8月1日至8月5日。公示时间:8月5日至8月10日。
五、对获评的优秀作家颁发奖杯和证书。
六、具体审报事宜可在作协群内审报或去湡水书院联系崔继东李军兴也可与秘书组(靳建红张军瑛路军社)联系,评审程序夲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作协主席团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指导单位:沙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支持单位:沙河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单位:沙河市作家协会
通联和咨询:戴召民:李保江
15081411169
15127952099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