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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坚持合理控制班额原则
(四)落实好优抚对象子女优待政策
(五)全面保障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六)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七)严守招生入学工作纪律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
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洛宁县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阶段
凡洛宁县2026届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洛宁县户籍2026届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各校服务辖区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6日。
三、工作流程
(一)入学信息填报(报名)
1.线上信息采集:“房户一致”(即与父亲或母亲户籍一致,且户籍与父亲或者母亲房屋所有权证一致),能够提供规范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所属学区学校,由学校指导家长进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
2.线下信息采集:线上办理不成功和不符合线上办理条件的学生通过线下报名点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规定片区学校报名。同时,指导家长进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加盖公章的工资表复印件,经商人员需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各学校安排专人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河南省户籍学生由各学校指导家长进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
对因为报名多所学校或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隐瞒学生已上学经历(或已办理过学籍)等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二)招生录取
1.公办中小学校
8月17日-8月19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同时,由学校指导家长进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向家长反馈审核录取结果,对本校招生名单进行公示。
2.民办中小学校
四、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和对象
1.县城区小学
①翔梧实验小学(第一实验小学)
招生区域:文昌路以西,京宁路以东,滨河路以北,永宁大道以南。
招生对象:以房产证和户口簿为主要依据,本区域内具有城区县直单位职工户籍子女;城关镇西街村部分小组村民户籍子女(以户口簿为主要依据);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房户一致,例:xx花园x栋x单元x号或x路x号)或具有区域内正规小区房产证的居民子女(紫竹花园属实验一小招生范围)。
②第二实验小学
招生区域:翔梧路(及北延伸线)以西,延寿河步行街(及北延伸线)以东,永宁大道以北至凤翼山区域(翔梧路与永宁大道交叉口向西,至永宁大道与京宁路交叉口向北,至京宁路与兴宁路交叉口向西,至兴宁路与延寿河步行街交叉口向北)。
招生对象:以房产证和户口簿为主要依据,本区域内具有城区县直单位职工户籍子女;城关镇西关村部分小组村民户籍子女(以户口簿为主要依据);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房户一致,例:xx花园x栋x单元x号或x路x号)或具有区域内正规房产证的居民子女(昊祥华庭、紫竹王城及户口本翔梧路南段属实验二小招生范围)。
③兴宁小学
招生区域:延寿河步行街(及北延伸线)以西,回族镇王东村西边界以东,兴宁中路以北。
招生对象:回族镇王东村村民户籍子女、城郊乡磨沟村村民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区县直单位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云龙小区、锦荣小区、绿竹小区等);实际居住地在京宁路(及延伸线)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④西城小学
招生区域:民族路(及延伸线)以东,王西村东边界以西。
招生对象:回族镇王西村村民户籍子女、城郊乡寨沟村村民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区县直单位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鑫源小区、延寿安居小区、香泉花园、永宁上院、公园1号三期、西湖丽景等);实际居住地在长虹路(及延伸线)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⑤中原小学
招生区域:民族路(及延伸线)以西,中原桥头以东。
招生对象:中原村、龙凤村村民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区县直单位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中原小区等);实际居住地在民族路(及延伸线)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⑥文昌小学
招生区域:文昌路(及延伸线)以西,翔梧路(及延伸线)以东,永宁大道以北。
招生对象:城关镇西街村村民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区县直单位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城央府邸、嘉和云天城等);实际居住地在紫竹花园、紫竹王城、昊祥华庭小区的居民子女;实际居住地在京宁路(及延伸线)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⑦东城小学
招生区域:建设路(及延伸线)以西,文昌路(及延伸线)以东,滨河路以北。
招生对象:城关镇东关村村民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区县直单位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名门嘉苑、乾瑞花园二期、华泰世纪城、盛德佳苑、龙泰御花园、陶朱富地、祥瑞花园等);实际居住地在京宁路(及延伸线)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⑧永宁小学
招生区域:同心路以西,建设路(及延伸线)以东,滨河路以北。
招生对象:城郊乡王协村、福兴庄村、孙珠村、高庄村、谭庄村、经局村村民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区县直单位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或持有龙泰御花园、陶朱福地、祥瑞花园、新世纪佳苑、中弘新天地、盛德国际、鑫电二期、公园铭城、建业悦澜山等小区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实际居住地在以上六村和永宁大道东段(建设路至同心路段)两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⑨长虹中学小学部
招生区域:长虹路以东,京宁路以西,兴宁路以南,滨河路以北及滨湖西路沿线小区。
招生对象:回族镇王东村村民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区县直单位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福邸佳苑等)或区域内有正规小区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公园一号一期、二期、公园外滩、山水文苑属于长虹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实际居住地在区域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⑩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
招生区域:洛河南岸,新宁大道以北、仓颉大桥以西、伶伦大桥以东。
招生对象:本区域内城区县直单位职工户籍子女;以房产证和户口簿为主要依据,本区域内具有正规小区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建业滨河赋属于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洛宁县社会福利院收养儿童中的适龄儿童;洛宁县内贫困、单亲、孤儿、留守儿童中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在本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县城区初中
①第一实验中学
招生对象:城关镇西关村村民户籍子女;城区县直单位职工户籍子女;以学生户籍和网上学籍为依据,洛宁县第一实验小学和洛宁县第二实验小学在籍毕业属于城镇居民户籍(房户一致)的子女。
②第二实验中学
招生对象:以学生户籍和网上学籍为依据,洛宁县第一实验小学和洛宁县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的具有非城镇户籍(农业户籍)的子女;永宁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中具有王协村、孙珠村、经局村、谭庄村、高庄村、福兴庄村等户籍的村民子女;原王村乡户籍且在王村小学、卡村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在籍毕业生。
③崇文中学
招生区域:同心路以西、城东社区、京宁路以东。
招生对象:本区域内具有西街村、西关村、东关村等村民户籍的文昌小学、东城小学在籍毕业生;本区域内城区县直单位职工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镇居民户籍和部分有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建业悦澜山、公园铭城属于崇文中学招生范围);实际居住地在京宁路(及延伸线)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永宁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中部分非王协籍学生。
④长虹中学
招生区域:回族镇王东村、城西社区、城郊乡磨沟村。
招生对象:回族镇具有王东村村民户籍子女;城郊乡磨沟村村民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城区县直单位职工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镇居民户籍子女(房户一致)或区域内具有正规小区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公园一号一二期、公园外滩、永宁府属于长虹中学招生范围);兴宁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实际居住地在京宁路(及延伸线)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永宁小学(原王协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中部分非王协籍学生。
⑤王范中学
招生区域:回族镇王西村、城西社区。
招生对象:回族镇王西村、中原村,城郊乡寨沟村村民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区县直单位职工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正规小区房产证的居民子女(永宁上院);西城小学、中原小学在籍六年级毕业生;实际居住地在长虹路(及延伸线)以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兴宁小学毕业非王东村户籍毕业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⑥思源实验学校中学部
招生区域:洛河南岸,新宁大道以北、仓颉大桥以西、伶伦大桥以东。
招生对象:本区域内城区县直单位职工户籍子女;以房产证、户口簿或学籍为主要依据,本区域内具有正规小区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建业滨河赋、同心湖畔、林语溪岸、公园上品等小区属于思源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洛宁县社会福利院收养儿童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具有涧口乡明珠村、草庄村户籍和具有陈吴乡禄北村、禄南村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具有思源学校小学部六年级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洛宁县内贫困、单亲、孤儿、留守儿童中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在本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城区各初中严禁招收人、籍皆在乡镇的六年级在籍毕业生;永宁小学、东城小学、文昌小学、西城小学、长虹中学小学部根据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如有空余学位可适当招收政策内插班生,城区其他小学严禁招收插班生。
3.乡镇学校
上述以外的乡镇初中和小学招生范围和对象为:户籍在本辖区内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加强流动儿童入学保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条款规定,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县教体局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确保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学校要认真摸清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所属乡镇或所划片区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进入特殊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所属乡镇学校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保障重点群体公平入学。各学校要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入学工作,建立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依法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子女等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
以上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验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6日。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属部队政治部开具的“入学联系函”;(2)现役军人士官证复印件(有效期内);(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学生页原件、复印件。
八、县教体局招生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379-66238855
招生投诉电话:0379-6623171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各学校电话咨询时间:8月14日—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来源:洛宁县教育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