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仁怀市检察院依法对阿强进行社会调查和再犯风险评估。鉴于阿强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且具备监督考察条件,在听取侦查机关、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后,依法对阿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了六个月的考验期,并委托第三方社工组织对阿强进行帮教考察。
一纸追漏决定,彰显了有罪必究的法治底线;一份不捕决定与督促令,传递了司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爱;一份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迷途少年点亮了回家的路。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组在该案办理中,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严厉打击犯罪,又倾力挽救失足少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来源:仁怀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王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