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十一来临,国人聚会欢庆。在此提醒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属于刑事执行活动,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样是刑罚执行,假期不等于 “自由期”,切莫心存侥幸、放松自我约束。请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绷紧守法之弦,平安度过国庆假期。
一、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
1.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禁不假外出
未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洛宁县活动区域。旅游、走亲访友等非必要事由,不予批准外出。确因就医、奔丧、处理家庭重大事务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务必提前向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外出,返回后第一时间办理销假手续。
⚠️法律后果: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活动区域,将给予训诫、警告;多次违规,依法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 。
2. 保持定位设备正常,做到人机合一
假期务必保证定位手机 24 小时开机、电量充足、网络通畅,手机随身携带,严禁人机分离、关机、呼叫转移、虚拟定位、交由他人代为保管。积极配合司法所电话核查、视频抽查、信息化打卡。手机损坏、丢失、号码变更必须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
3. 落实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及时报备
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日常汇报,发生居所变动、工作调整、家庭重大变故、与有违法犯罪背景人员接触等情况,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司法所如实报告,不得迟报、瞒报。被宣告禁止令的对象,严格遵守禁止令要求,不进入特定场所、不接触特定人员。
4. 严守法律底线,杜绝各类违法行为
国庆期间社交聚会增多,务必做到:
❌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车;
❌严禁赌博、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严禁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聚集活动;
❌谨慎交友,不接触同案犯以及其他有违法犯罪倾向人员;
❌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
⚠️重要提醒:遇到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保持冷静克制,优先通过调解、法律途径化解,切勿冲动行事,防止小事演变成违法案件。
二、警示教育|身边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 1: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危险驾驶——醉驾),国庆假期心存侥幸,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前往外地探亲,司法所通过一体化平台发现轨迹越界,给予书面警告一次。提示:无论距离远近,只要未经审批跨出活动区域,即属于违规,不是 “短途出去玩玩没关系”。
案例 2 :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节假日聚会大量饮酒,酒后驾驶电动车,被交警查处。因在矫正期间再次实施违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提请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
⚠️提示:醉驾类矫正对象尤其要引以为戒,节日饭局多,坚决做到滴酒不沾,不要重蹈覆辙。
案例 3: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假期将定位手机留在家中,本人外出游玩,出现人机分离,多次电话无人接听,被给予训诫教育。
⚠️提示:定位设备是监管重要手段,手机必须随身携带,不能放置家中 “挂位置”。
三、心理与生活温馨关怀
假期在放松身心的同时,也要做好自我心理调节。如果出现情绪压抑、心理压力大等情况,可以主动联系司法所工作人员寻求心理疏导。多陪伴家人,合理安排作息,积极反思悔过,把假期当作自我改造、自我提升的契机。司法所节日期间将加大线上轨迹核查、夜间及节假日电话抽查力度,对各类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希望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珍惜来之不易的矫正机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服从监督管理,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国庆假期。
(矫心明法-社矫网)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