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势在必行
郭社会
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有效的调动了全国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使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有效的解决了全国农民的温饱问题,也对农村生活奔小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由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一直没有得到完善,导致农村土地承包期长期不变和农村人口不断的增减变化之间产生了难以协调的矛盾!在实行了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以后,土地问题仍然是农民的根本问题!这一矛盾的存在,对农村社会的稳定埋下了隐患,因为土地问题上访和打官司的不乏其人。 中央有“土地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和“再延长三十年”的规定。

在几十年之间,农村人口会有很大的变化。例如某村的闫某,有三个儿子,娶了三个儿媳妇,每个儿媳妇又生了两个孩子,这一户就增加了九口人。而同村的刘某,老人去世,姑娘婚出和其他原因,一户减少了八口人。刘某不仅多种八口人的地,还多领八口人的补贴。闫某新增的九口人既没有土地,又没有补贴。这种现象,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的“公平原则”!

上述问题的存在,是“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不完善的表现。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的有效方法,就是建立“产品分配制度”,有“产品分配制度”相调节,别说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就是再延长五十年,也能保持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的“公平原则”!

“愚者千虑必有一得”。笔者根据几十年农村生活实践,拟定了“三三制农村土地承包分配办法”,可供各级领导参考。既把每亩土地每年的总产值(毛收入)分成三个等份,承包方得三分之一,投资方(成本)得三分之一,发包方得三分之一。

一般都是谁承包谁投资,也就是承包方得三分之二,发包方得三分之一。发包方每年把这三分之一的产品,按变动后的人口进行分配。为了防止弊端,每年张榜公布!这样既可以保障“农村土地承包期”长年不变,又能保持“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的“公平原则”! 还是以上面提到的闫某和刘某所在村队为例。假定该队(组)有耕地380亩,每亩每年总产值(毛收入)2400元,发包方每年每亩就能获得800元,380亩每年总收入是304000元。再假定变动后的人口是304人,每个人一年就能分得1000元的产品。闫某每年就能增加9000元的产品收入。“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闫某在这三十年里就能增加270000元的收入。

建立“产品分配制度”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的需要,更是保障“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承包期长期不变的需要。更是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的“公平原则”的必要!也是稳定农村社会秩序的必要!为了有效的巩固农村土地承包期长期不变,为了达到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的“公平原则”,为了确保农村秩序的长期稳定。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产品分配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势在必行!!!

郭克会,又名郭社会,山东省汶上县人,男,1952年10月生,山东省汶上县种畜场退休职工。只上过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课程全是自学的,通过自学考试获得山东大学的毕业证书。干过律师,通过行政诉讼分别撤销过济宁市政府砍树有奖的文件,山东省政府收费不当的文件。中华诗词学会会员,央视礼宾书特邀签约诗人,有诗人证、作家证等。作品经常在微信和头条发表。诗作分别发表在《现代中华诗歌大辞典》、《中国百年诗歌精选》、《中国当代诗歌精华》、《当代百家传世精典》、《大国传世诗人精典》等书。曾获得2018年首届“华夏诗人.优秀诗歌大赛”一等奖。《当代百家传世精典》十佳诗人第三名。现任世界汉语文学作家协会广州分会副主席。

